详细内容
桥式起重机一般由机械、电气和金属结构三大部分组成。桥式起重机外形象一个两端支承在平行的两条架空轨道上平移运行的单跨平板桥。
机械部分:分为三个机构即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大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是用来垂直升降物品,小车运行机构是用来带着载荷作横向移动;大车运行机构用来将起重小车和物品作纵向移动,以达到三维空间里做搬运和装卸货物用。
金属结构部分:由桥架和小车架组成。
电气部分:由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组成。
双梁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为了保证桥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在起重机运行期间需进行一些安全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及要点如下:
(1) 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开关及各联锁机构性能正常,安全可靠。
(2) 各主要零部件符合安全要求:开口增大小于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小于10%;板钩衬套磨损小于原尺寸的50%,板钩心轴磨损小于5%,无剥落、毛刺、焊补。吊钩挂架及滑轮无明显缺陷。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腐蚀量小于钢丝直径的40%,断丝在一个捻距内小于总丝数的10%,无断头,无明显变细,无芯部脱出、死角扭拧、挤压变形、退火、烧损现象。钢丝绳端部连接及固定的卡子、压板、锲块连接完好,无松动,压板不少于2个,卡子数量不少于3个。卷筒无裂纹,连接、固定无松动;筒壁磨损小于原壁厚的20%;安全卷不少于2圈,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例符合要求。平衡轮固定完好,钢丝绳应符合的要求。制动器无裂纹,无松动,无严重磨损,制动间隙两侧相等尺寸合适,有足够的制动力,制动带磨损小于原厚度的50%。
额定起重量Qn
额定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总起重量Qz
总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起重机上的吊具(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有效起重量Qp
有效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的净质量。
该参数需要说明如下:
,起重机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起重机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第二,对于臂架类型起重机来说,其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标是用起重力矩来表征的。标牌上标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起重机,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服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